
左为广州警方公布模拟画像,右为画像专家林宇辉绘制
据金羊网消息,3月21日,一则轰动全网的消息传来——绰号“梅姨”的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被警方抓获。之前9名被拐儿童已被全部找回。至此,这起历时20余年、牵动无数人心的“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俗称“梅姨案”)迎来关键转折。
“梅姨案”时间线
2003年-2005年
张维平团伙拐卖9名儿童,“梅姨”为关键中间人。
2016年3月
张维平、周容平等主犯落网,供出“梅姨”。
2017年6月
广州警方公布“梅姨”首张模拟画像并悬赏。
2019年11月
一张呼吁寻找人贩子“梅姨”的图片在网络广泛流传,引发全社会关注。广东警方回应称,各地出现的“梅姨”信息均不属实。
2020年3月
被拐儿童申聪找回,与父亲申军良团聚(申聪于2005年1月4日在广州增城一间出租屋被人抢走)。
2023年4月
张维平、周容平被执行死刑。
2024年
被拐儿童欧阳佳豪找回,至此,该团伙拐卖的9名儿童全部团圆。
2026年3月
广东警方确认“梅姨”谢某某落网,“梅姨”对拐卖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公开报道整理
谢某某正是“梅姨”
“梅姨”案最早可追溯至2003年。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多名儿童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被拐。
其中,2005年1月4日,申军良刚满周岁的儿子申聪在广州增城沙庄的出租屋内被抢走,这一事件成为“梅姨案”的标志性开端。
案发后,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成立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2016年,张维平等5名犯罪分子被抓获,张维平供述所拐儿童均通过“梅姨”贩卖,“梅姨”由此进入公众视野。但因真实身份等关键信息的缺失,多年来,“梅姨”的身份成谜、长相成谜,始终未能归案。
按照“不查清不放过,不核实不罢休”的原则,专案组民警采取“内紧外松”的策略,多年来坚持走访调查、公布模拟画像并广泛征集线索。
2017年,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公布“梅姨”的模拟画像。根据警方描述,“梅姨”真实姓名不详,时年约65岁,身高1.5米,讲粤语,会讲客家话,曾长期在增城、韶关新丰地区活动(不排除其就是该地区人),涉嫌9起拐卖案件。
2019年3月,广州警方请画像专家、退休警官林宇辉绘制新版“梅姨”模拟画像。
多年来,“梅姨”的画像传了几版。其间,曾多次有“梅姨”被抓获的消息传出,但都被警方核实为假消息。不少人甚至怀疑,“梅姨”是否真的存在?
该案被拐儿童申聪的父亲申军良称,他在“梅姨”曾长期生活过的增城客运站附近的城丰村打听,很多当地村民表示,之前有见过“梅姨”这个女人。希望能尽快找到她,找回被她贩卖的孩子。
2023年4月,该案主犯张维平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
2025年,在公安部指导、外省公安机关的支持下,专案组发现一名叫谢某某的女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经进一步核实,谢某某正是“梅姨”。
近期,专案组将嫌疑人谢某某抓获。经审讯,谢某某对其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谢某某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9名被拐孩子已全部找回
在寻找“梅姨”的同时,警方和这9个家庭没有放弃寻找被拐的孩子。短短两年间,9个家庭支离破碎,这条寻子之路,他们一走就是十几年。
为了能尽早让失散的家庭团圆,专案组偕同受害家庭和社会各界力量持续开展寻亲、解救工作,于2019年至2024年间将被拐儿童悉数找回,并组织认亲。
2019年11月,此案的两名被拐孩子陈前(化名)、杨家鑫被找到。
2020年3月,在广州警方的帮助下,申军良找回了儿子申聪,15年寻子路自此画上句号。
2020年7月,被拐孩子朱龙(化名)、邓云峰分别在东莞和河源被找回。
2021年9月,被拐孩子李成青被警方寻回。
2024年5月,被拐孩子刘朋被找到。
2024年9月,被拐孩子钟彬被找到。
2024年10月,被拐孩子欧阳佳豪(最后一名)被警方找到。南昌铁路公安局庐山车站派出所的民警通过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发现与两个孩子高度相似的对象,经DNA比对,确认系当年被拐的孩子钟彬、欧阳佳豪。
至此,“张维平拐卖儿童案”涉及的9名被拐儿童已全部被找回,9个家庭终于“团圆”。
得知“梅姨”落网后,被拐孩子申聪激动地发视频表示,等了十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被拐时,申聪刚满周岁,如今已经23岁,刚刚结婚。“昨天刚领完(结婚)证,真的是好事成双。”申聪说。
“梅姨”的落网是时代必然
在寻找“梅姨”的同时,一张保护所有孩子的“天网”正在铺开。
据不完全统计,1991年至2009年期间,公安部曾5次开展“打拐专项行动”。
2000年,由公安部刑侦局牵头,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辽宁省公安厅、北京市公安局、广州市公安局四家单位联合搭建了国际上首个“打拐”DNA数据库。
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首个国家反拐行动计划——《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建立了由公安部牵头,28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公安机关自2009年起持续开展打拐专项行动,拐卖儿童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盗抢拐卖儿童案件年发案降至20起左右,且基本实现了快侦快破。
多年来,公安机关多次呼吁失踪被拐儿童的父母和疑似被拐人员到公安机关免费采集血样,帮被拐的孩子早日回家。公安机关对已经确认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等五类人员必须采集血样进行DNA检验,并将数据录入全国数据库。
2016年5月15日,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正式上线。该平台不仅可以快速发布失踪儿童信息,还能通过新媒体技术手段让每一位用智能手机的公众都成为发现人贩子的“监视器”。
随着时代发展、科技进步,公安机关在新技术应用、大数据侦查等方面有了很大提高,查找历年失踪被拐儿童具备了更好的条件。
2021年,公安部党委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团圆”行动,依托“全国打拐DNA系统”和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全力侦破拐卖儿童积案、全力缉捕拐卖犯罪嫌疑人、全面查找失踪被拐的儿童。当年便侦破拐卖儿童积案350余起,抓获拐卖犯罪嫌疑人890名,开展认亲活动2900余场,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10932名。
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更加快捷、渠道更加多元,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为“团圆”行动汇聚智慧力量。在民间,40余万“宝贝回家”志愿者向许多个失散的家庭伸出援手,电影《失孤》《亲爱的》引起全民关注,全民打拐逐渐形成共识。
如今,电影《失孤》《亲爱的》原型家庭均已通过“团圆”行动实现认亲。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犯罪1035人,同比下降18.4%,为近十年来最低。
“梅姨”的落网,离不开公安机关数十年不懈追捕的坚持,也是时代的必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下无拐的愿望,已不再遥远。
受害者发声
被拐儿童钟彬:
审判“梅姨”,我一定要到场
“好消息!‘梅姨’落网了!”3月21日,“梅姨案”被拐儿童钟彬得知“梅姨”落网的消息后,激动地第一时间将这一喜讯告知父母。
当天,钟彬还开启直播,向大家分享这个好消息。他在直播中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愿天下无拐,愿所有的离散家庭早日团聚。”
“20年来,终于等到了这一天!”钟彬表示,“这个人改变了我们很多寻亲家庭,我们的家庭被她弄成了这个样子,我真的很心酸。”“审判‘梅姨’的时候,我一定要到场,让她接受正义的审判。”钟彬说。

申军良接受媒体采访(资料图) 黄嘉丰 摄
被拐孩子父亲申军良:
终于落网了,非常激动
3月21日,“梅姨”落网的消息传来,被拐孩子申聪的父亲申军良哽咽地说:“终于落网了,非常激动!”
据报道,2005年1月4日,申军良的妻子于晓莉在出租屋做饭时,两名男子突然闯入,抱走了年仅1岁、正在熟睡的申聪。此后,申军良为了寻子,辞去工作,变卖房产,跑遍了大半个中国,张贴了80万份寻人启事。直至2016年,警方锁定“梅姨案”嫌疑人张维平,申军良才得知儿子被拐卖至广东河源。2020年3月7日,广州警方通报找回申聪。
申军良告诉记者,2020年找到儿子申聪后,他依旧每年到广东寻找“梅姨”的线索。“甚至春节前我还带着儿子跑到广东去找买家,问他通过谁买的(孩子),我一直在追‘梅姨’。”申军良说。
儿子回家后,为什么申军良还没有放弃寻找“梅姨”?申军良直言:“因为是她拐卖了我的孩子,导致我找了这么多年孩子。”他表示,在寻找申聪的过程中了解到,张维平是“梅姨”的下线,通过“梅姨”拐卖了9个孩子。“我找了15年,我知道没有找到孩子的家庭太痛了、太苦了、太难了”。
申军良还表示,会尽快动身到广东,了解案件的更多情况。“我想搞清楚‘梅姨’到底拐卖了多少孩子,帮更多家长找到被拐孩子。”
律师观点
律师付建:
“梅姨”已立案侦查,不受追诉期限制
3月21日,“梅姨”落网的消息冲上热搜,引发全网关注。不少人关心,人贩子“梅姨”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曾代理过多起拐卖儿童案的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付建指出,“梅姨”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而且“梅姨”是拐卖儿童集团犯罪的主要头目,与张维平等人形成共同犯罪合意,对犯罪完成起关键作用,属于主犯。
付建表示,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属于拐卖儿童罪的加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梅姨’涉案9名儿童,情节特别严重。”
同时,付建告诉记者,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其中,“梅姨”长期隐匿身份、逃避抓捕,属于立案后逃避侦查的法定情形,不受追诉期的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4月,主犯张维平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
申军良代理律师刘长:
拐卖儿童罪最高可定死刑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是“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俗称“梅姨案”)被害人申聪的父母申军良、于晓莉所委托的律师,他得知“梅姨”落网的消息后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采访。
刘长表示,根据目前警方发布的信息,谢某某对其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办案机关倾向于其是实施了拐卖儿童行为当中(即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所规定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的“贩卖”行为。因此,“梅姨”将会面临拐卖儿童罪的指控。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罪法定刑最高可以为死刑。
此前,张维平曾供述称,其每次拐到小孩后,均与“梅姨”联系,由“梅姨”帮忙寻找下家,并且多次随同“梅姨”到出卖地进行交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21条之规定:“明知他人拐卖妇女、儿童,仍然向其提供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健康证明、出生证明或者其他帮助的,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论处。”
因此,“梅姨”的行为,至少可以认定为该《意见》第21条当中的“其他帮助”,其本人应当以拐卖儿童罪的共犯论处。至于其在共同犯罪当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具体的刑罚,仍然要根据其到案后办案机关所收集的相关证据予以判断。
根据此前警方公布的信息,2017年时,“梅姨”年龄65岁左右,推算下来,现在应该已经70多岁,其年龄对定罪量刑有影响吗?对此,刘长表示,我国刑法有着“矜老恤幼”的理念。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以上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规定应当是指犯罪行为时的年龄,“梅姨”行为时的年龄需经办案机关进一步查证。
由于拐卖儿童犯罪是故意犯罪,如果“梅姨”最终被认定为构成拐卖儿童犯罪、且行为时已超过七十五周岁,其仍然应当承担完整的法律责任,司法机关在定罪量刑时会将其年龄与其行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但并非一定要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还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因此,如果“梅姨”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原则上不适用死刑。
编辑 陈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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